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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检察官、监察官、警察与公务员职级对照一览

烟语法明 2024-03-31

一、法官级别和行政级别对照表


依据:2011年7月6日《中共中央组织部文件、最高人民法院、中组发(2011)18号》《法官职务系列设置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要求的人员。
法官和职务名称为: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法官职务层次依法按等级设置,由高到低依次为:首席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法官级别和行政级别对照表


法官职务与行政职务对应表序号

1 首席大法官 级 国家级副职 级

2 一级大法官 级 省部级正职 级

3 二级大法官 级 省部级副职 级

4 一级高级法官 级 厅局级正职(巡视员) 级

5 二级高级法官 级 厅局级副职(副巡视员)级

6 三级高级法官 级 县处级正职(调研员) 级

7 四级高级法官 级 县处级副职(副调研员) 级

8 一级法官 级 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 级

9 二级法官 级 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级

10 三级法官 级 科员 级

11 四级法官 级

法官按照法官职务序列进行管理。 

(一)法官职务名称为: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法官职务层次依法按等级设置,由高到低依次为:首席 大法官、一级大法官、二级大法官、一级高级法官、二级高级法官、三级高级法官、四级高级法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三级法官、四级法官、五级法官

(二)一级大法官:八级至四级;

(三)二级大法官:十级至六级;

(四)一级高级法官:十三级至八级;

(五)二级高级法官:十四级至九级;

(六)三级高级行困法官:十七级至十一级;

(七)四级高级法官:十九级至十三级;

(八)一级法官:二十一级至十五级; 

(九)二级法官:二十三级至十六级;

(十)三级法官:二十四级至十七级;

(十一)四级法官:二十四级至十八级;

(十二)五级法官:二十五级至十八级。 

二、检察官级别和行政级别对照表


检察官级别和行政级别对照表如下:
检察官等级分为四等十二级:
1、首席大检察官;
2、大检察官:一级、二级;
3、高级检察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检察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检察官实行的职务编制等级:
1、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席大检察官;
2、副检察长:一级大检察官至二级大检察官;
3、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至二级高级检察官;
4、检察员:一级高级检察官至四级高级检察官;
5、助理检察员:一级检察官至三级检察官。
担任检察官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获得其他相应学位,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6、从事法律工作满五年。其中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学位,或者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分别放宽至四年、三年;
7、初任检察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适用前款第五项规定的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方,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确定,在一定期限内,可以将担任检察官的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本科毕业。

叁、监察官对应相应行政等级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监察官法。监察官游念法共计9章68条,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监察官,就是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人员。按照监察官法规定,监察官包括四类人员,即各级监察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委员,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中的监察人员,各级监察委员会派驻或者派出到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和单位以及所管辖的行政区域等的监察机构中的监察人员、监察专员,其他依法行使监察权的监察机构中的监察人员。

      监察官法规定了监察官的等级设置制度,明确监察官等级分为十三级,依次为:

总监察官、一级副总监察官、二级副总监察官,
一级高级监察官、二级高级监察官、三级高级监察官、四级高级监察官,
一级监察官、二级监察官、三级监察官、四级监察官、五级监察官、六级监察官。
     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为总监察官。

     监察官等级的确定,以监察官担任的职务职级、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等为依据。
      着眼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监察官队伍,监察官法明确了监察官的任职条件,规定监察官应当具备熟悉法律、法规、政策,具有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等职责的专业知识和能力等条件。
      根据监察官法规定,监察官采用考试、考核的办法,从符合监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选用。在选任人员范围上,监察委员会可以根据监察工作需要,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从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机关、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中选择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监察官,也可以在从事与监察机关职能职责相关的职业或者教学、研究的人员中选拔或者聘任符合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监察官。

肆、警察职级与公务员职级对比


 对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级、警务技术职务、警衔晋升知识及与公务员职级区别做详细说明,仅供参考。


警察职级与公务员职级对比图

警察执法勤务职级与公务员综合类的情况基本一致,如高级警长相当于调研员;警长相当于主任科员。任职的年限也基本一致,二级高级警长提拔以及高级警长需要3年,一级高级警长提拔二级警务专员和二级警务专员提拔一级警务专员需要4年外,其他的提拔均是2年。



公务员行政级别与警察警衔系列比对(一)



公务员行政级别与警察警衔系列比对(二)

需要注意的是:晋升一级警司之前,需要晋升年限都是3年,晋升一级警督之前,所有需要的晋升年限都是4年,但在一级警督以后的晋升,不再有规定的任职年限要求。
目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共分3大类,分别是:综合管理类、执法勤务类、警务技术类。



警务技术职务主要是指专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为履行职责提供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网络安全技术、警务信通技术等专业技术支持的岗位,走的是专业技术路线。
专业技术职务的警察实行的警衔如下:(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警务技术职务与执法勤务类晋升的年限是一样的。

人民警察警衔按照人民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授予。授予人民警察警衔,以人民警察现任职务、德才表现、担任现职时间和工作年限为依据。从学校毕业和从社会上招考录用担任人民警察的,或者从其他部门调任人民警察的,根据确定的职务,授予相应的警衔。

伍、公务员等级与职级对比

  公务员等级包括领导职务等级、综合管理类公务员等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等级、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等级和军队的职称级别,不同的类别下分为若干个的等级。如领导职务分为正国级正职、正国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等,依次往下。

  公务员等级一览表

  一、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国家级正职:一级

  2、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3、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4、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5、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6、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7、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8、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9、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10、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11、股所级正职:十八级至二十六级

  12、股所级副职: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二、综合管理类公务员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1、巡视员:八级至十三级,相当于正厅局级;

  2、副巡视员:十级至十五级;

  3、调研员:十二级至十八级,相当于正县处级;

  4、副调研员:十四级至二十级;

  5、主任科员:十六级至二十二级,相当于正乡科级;

  6、副主任科员: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7、科员:十八级至二十六级,相当于正村股级;

  8、办事员:十九级至二十七级

  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

  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总监、二级总监、一级高级主管、二级高级主管、三级高级主管、四级高级主管、一级主管、二级主管、三级主管、四级主管、专业技术员。

  四、行政执法类公务员

  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务,分为十一个层次。

  通用职务名称由高至低依次为:督办、一级高级主办、二级高级主办、三级高级主办、四级高级主办、一级主办、二级主办、三级主办、四级主办、一级行政执法员、二级行政执法员。

  五、军队的职称级别(军衔)分为: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四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

  公务员职务晋升的种类

  公务员职务晋升是国家公务员任免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德才条件,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将公务员从原来的职位选拔到更高的职位,其职责、权力和待遇以及管辖范围也相应地提高和扩大。

  职务晋升有五种类型:

  考试晋升制,即采用竞争考试的方式,以考试成绩作为晋升依据的制度;

  功绩晋升制,以公务员工作成绩大小为标准的晋升制度;

  年资晋升制,以工作年限为晋升标准,任职人员的工作达到一定年限,如无重大过失,即获晋级和提职的制度;

  学历晋升制,以学历作为主要晋升标准的制度;

  越级晋升制,指对工作成绩特别突出、贡献卓越、社会影响大或能力特别强的公务员,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及时给予越级晋升的制度。

注:以上内容由扬智勇编辑,转自:揚智勇 昜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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